我应聘上一个在商场卖服装的工作,做了三天后,老板以不合公司要求为借口让我回家。由于这是一个刚进商场的品牌,头两天要搬货什么的,我一个男的当然全得做了,其它都是女员工。两天下来,人已经只有半条命了,做了三天后,重活全做完了,老板就炒了我。并且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想问,这时,我能拿到工资吗?能拿几天的工资,并且可以让他赔偿吗?那怎么办啊?不是白做了?白流了几天的血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