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绑扎七不准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3

钢筋绑扎七不准原则是什么?, 钢筋绑扎“七不准”和“五不验” 有哪些?

钢筋“七不绑”“五不验”管理措施
七不绑:
1、 已浇筑混凝土浮浆未清除干净不准绑钢筋---指灌注桩或柱的钢筋笼;
2、 钢筋污染清除不干净不准绑钢筋;
3、 控制线未弹好不准绑钢筋;
4、 钢筋偏位未检查、校正不合格不准绑钢筋;
5、 钢筋接头本身质量未检查合格不准绑钢筋;
6、 技术交底未到位不准绑钢筋;
7、 钢筋加工未通过验收不准绑钢筋。
五不验:
1、 钢筋未完成不验收;
2、 钢筋定位措施不到位不验收;
3、 钢筋保护层垫块不合格,达不到要求不验收;
4、 钢筋纠偏不合格不验收;
5、 钢筋绑扎未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验收

钢筋的选用原则是什么?

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若无设计,则参照GB 50010-2010标准4.2的内容)
2、选用的钢筋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进场复试合格)
3、钢筋应平直 无损伤 表面不得有裂纹 油污 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参见 GB50204-2002、标准

梁内钢筋布置原则是什么

梁内钢筋布置原则:
1.梁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当梁高h≥300mm时,不应小于10mm;当梁高h<300mm时,不应小于8mm。
2.梁纵向受力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对上部钢筋不应小于30mm和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对下部钢筋不应小于25mm和d。梁的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
3.简支梁和连续梁简支端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las,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梁中混凝土能担负全部剪力时,las≥5d;当梁端剪力大于混凝土担负能力时,对带肋钢筋las≥12d,对光圆钢筋las≥15d。
当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至梁端尚不足las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焊接在梁端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
4.框架梁或连续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范围。该钢筋节点或支座边缘伸向跨中的截断位置应满足受弯承载力与锚固要求。
框架梁或连续梁下部纵向钢筋在中间节点或中间支座处应满足下列锚固要求:
(1)当计算中不利用该钢筋强度时,其伸入节点或支座的锚固长度las≥12d(带肋钢筋)、15d(光圆钢筋);
(2)当计算中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或支座内,此时可采用直线锚固形式,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也可采用带90°弯折的锚固形式,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41a;下部纵向钢筋也可伸过节点或支座范围,并在梁中弯矩较小处设定搭接接头,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l。
(a)节点中的直线锚固;(b)节点中的弯折锚固;(c)节点或支座范围外的搭接
5.框架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中间层端节点的锚固长度,当采用直线锚固形式时不应小于la,且伸过柱中心线不宜小于5d(d为梁上部纵向钢筋的直径)。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节点对边并向下弯折,其包含弯弧段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包含弯弧段在内的竖直投影长度应为15d。
框架梁下部纵向钢筋在端节点处的锚固要求与中间节点处的锚固要求相同。
6.在悬臂梁中,应有不少于两根上部钢筋伸至悬臂梁外端,并向下弯折不小于12d;其余钢筋不应在梁的上部截断,而应按规定的弯起点位置向下弯折,锚固在梁的下边。
7.当梁端实际受到部分约束但按简支计算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定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1/4,且不应少于两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0.2l0(l0为该跨的计算跨度)。
8.沿梁截面周边布置的受扭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和梁截面短边长度;除应在梁截面四角设定受扭纵向钢筋外,其余受扭纵向钢筋宜沿截面周边均匀对称布置。受扭钢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支座内。

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什么?

等面积代换和等强度代换。
构件配筋按最小配筋率控制的就用等面积代换,按强度计算控制的就用等强度代换。

钢筋怎样代换?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什么?

(1)等截面代换:一般指原设计钢筋和代换钢筋的材质(设计强度)相同,但直径不同的代换,其计算公式为:
代换钢筋间距=(代换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间距
[例] 某设计采用了圆10钢筋,间距180mm配筋,因圆10钢筋无货,拟用圆8代换,代换钢筋的间距应是多少?
代换钢筋间距=0.395/0.617*180=115(mm)
(2)按理论重量代换钢筋根数:适用于采用根数配筋时,计算公式为:
代换钢筋根数≥原设计钢筋理论重量/代换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根数
[例]某设计配筋为10根圆10,拟用圆8代换,代换后应是多少根?
代换钢筋根数=0.617/0.395*10=15.62,取定16根。
采用根数代换时, 一定要注意构造要求。
(3)等强度代换:一般指原设计钢筋与代换钢筋的规格(直径)相同或者不同,但材质(设计强度)不同时的代换,其计算公式为:
代换钢筋间距=(代换钢筋理论重量*代换钢筋强度系数)/(原设计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钢筋强度系数)*原设计间距(mm)
[例]原设计圆10间距180mm(Ⅰ级钢),现采用圆8代换(Ⅱ级钢),代换钢筋的间距应是多少?
代换钢筋间距=(0.395*3.4)/(0.617*2.4)*180=163(mm)
(4)按强度代换钢筋根数:适用于设计采用根数配筋时,计算公式如下:
代换钢筋根数≥(原设计钢筋理论重量*原设计钢筋强度系数)/(代换钢筋理论重量*代换钢筋强度系数)*原设计根数
[例]原设计采用4根圆25(Ⅰ级钢),若用圆22(Ⅱ级钢)代换钢筋,需要几根?
代换钢筋根数=(3.85*2.4)/(2.98*3.4)*4=3.65,取定4根。

当施工中遇有钢筋的品种或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代换。 (1)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尼;应大于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RgAg。 (2)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应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构造要求和设计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效能,并严格遵守现行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凡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1)对某些重要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级光圆钢筋代替二级带肋钢筋。 2)钢筋替换后,应满足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距、根数、锚固长度等。 3)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配有不同种类和直径的代换钢筋,但每根钢筋的拉力差不应过大,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的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门框架梁、有吊车厂房柱、桁架上弦等)或偏心受拉构件作钢筋代换时,不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应按受力面(受压、拉)分别代换。 6)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控制时,如以小直径钢筋代换大直径钢筋,强度等级低的钢筋代换强度等级高的钢筋,则可不作裂缝宽度验算。 7)在寒冷地区自然气温(一40”)下,构件中的钢筋由于与混凝 *** 同工作而不易脆断,因此当钢筋的力学效能在负温下满足国标规定时,—~四级热轧钢筋、冷轧钢筋及冷拔钢丝均可在寒冷地区承受静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应用。

每批钢筋抽样的原则是什么

每批钢筋抽样的原则是什么

答: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效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 本次区域性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效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GB13014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3 部分:钢筋焊接网》 GB1499.3 。与冷加工钢筋效能及检验相关的国际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 GB13788 、《冷轧扭钢筋》 JG 190 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95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JGJ 115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 JGJ 19 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效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资料。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际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 1— 2008 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 2— 2007 中规定每批抽取 5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 2 个试件进行力学效能检验。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

根据新颁布的国际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效能。本条第 1 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 2 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 3 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牌号带“ E ”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效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什么是剪力墙钢筋绑扎、结构钢筋绑扎

剪力墙是结构设计时,为抵消地震时横向和纵向地震震动能量波所设定的竖向结构,一般情况厚度不小于140mm,剪力墙钢筋绑扎也就是绑扎竖向及水平方向的分布筋,然后再挂上拉钩就可以了,拉钩一般情况下弯成135度,至于结构钢筋绑扎,无非就是柱、墙、梁、板的钢筋绑扎,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