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5-02
1.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国王必须根据议会的意愿行使权力。名义上,国王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等。但实际上,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君主相比,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只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其存在是国家的象征,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作为英联邦的首脑,国王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2. 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
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表面上看,议会通过的法案要经过国王的批准。实际上,自18世纪以来,国王就从来没有否决过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
3. 国王必须信奉英国的国教
英国规定,国王必须信奉国教(即必须是新教徒),凡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均不得继承王位。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