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妹的主要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吴春妹与“中国股市第一案”
2001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提前介入一起后来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这是一个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的经济案件,涉及26个省,126家营业部,1500多个股票账户和50多家融资单位,单是卷宗就达512册。吴春妹担任了这起案件的公诉人。在接手中科创业案时,吴春妹还没有休完产假,面对如此复杂而重大的案件,除了克服家庭困难之外,她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2001年1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对“中科创业”正式立案侦查。中科创业案是新刑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典型的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案,由于缺乏可借鉴的办案实例,调查取证特别困难。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是非常专业的行为,不谙证券业规则的人很难搞得懂其中的“猫腻”。同时,现有法律对该罪名的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差,司法解释不够详细。情节严重是定罪的必备条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吴春妹和书记员开始了艰苦而细致的审查工作。一方面她们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全面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狂补”证券知识,除了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还走访请教了多位该领域的专家。2002年6月11日,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02年6月13日,庭审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吴春妹提交的证据有12个部分。鉴于该案卷宗多达512册,为了缩短法庭示证的时间,节约诉讼资源,同时让律师更好地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使案件的审理更公开、公正,吴春妹和她的同事在中科创业案法庭示证环节中采用了一个颇具新意的方法——多媒体综合类比的示证方法。吴春妹的多媒体示证法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庭审的最后一天,控辩双方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法庭辩论,这是一场脑力和体力的较量。在庭审即将结束时,主诉检察官吴春妹发表了近10页的公诉词,从犯罪本质入手,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既深刻地揭露了犯罪,又全面地宣传了法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本应是控辩双方相互对峙的质证阶段,却没有出现事前估计的激烈争论场面。
6月19日晚9时,全部庭审时间近30个小时的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终于告一段落。这起案件办结后不仅在股市上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也起到了“案件判例”的作用。
吴春妹与王雪冰案
在“中科创业操纵股价案”结案之后,2003年1月,吴春妹又接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贪污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王雪冰作为金融界风云一时的人物,一度被国外媒体称为“世界四大黄金交易员之一”、“国际知名金融专家”、“优雅的银行家”。据说王雪冰从不穿聚酯衣服,爱抽烟斗,爱打高尔夫,喜欢法国餐馆和波尔多葡萄酒。他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125万余元。
吴春妹第一次与王雪冰正面接触是在2003年2月。王雪冰一开始并没有把吴春妹放在眼里,他的态度非常傲慢,尤其是在涉及一些金融专业问题时,更是对吴春妹不屑一顾。王雪冰的恃才自傲,让吴春妹和她的同事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大家为办好此案已学习了一些相关的金融知识,但这时她才发现单靠这些知识远远不足以与王雪冰周旋。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吴春妹和同事们继续学习,掌握有关的金融知识。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同时,吴春妹渐渐感觉到,王雪冰身上的傲慢也在慢慢消失。
2003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雪冰受贿案。庭审中,吴春妹的讯问简洁到位,示证、质证通顺清晰,答辩机敏有力,较好地把握了“庭审脉搏”。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雪冰低下了头。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雪冰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
庭审结束后,吴春妹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受到了包括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领导及法庭审判人员的一致赞扬。
吴春妹与黄光裕案
原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于2010年4月14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首次庭前示证。这是黄光裕被羁押近一年半后首次亮相法庭。其妻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也一并出庭。此前一直众说纷纭的控辩阵营成员全部亮相。
控方主诉检察官就是“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的北京二检院检察员,被媒体誉为“专家型检察官”的吴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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