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合同解除,另签别的公司合同原先工龄怎么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3-05
原来的工作年龄是有一年算一年的,毕竟社保缴费都有记录的,新签订的劳务合同可以继续在上一年的合同上续缴,不过需要和新公司的人事部门无缝交接,另外社保缴费也要及时跟上,不能断缴。
第2个回答  2020-03-05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工龄与转入新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法释〔2013〕4号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