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准备入职一个地方,发现另一个地方更好怎么办?

刚进一个单位办了入职又接到另个更好单位的通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21-04-08
如果你准备入职一个地方,但是发现了更好的岗位,建议你还是尽快选择辞职,然后去应聘这个岗位,这样将来你的发展空间会更大,而且要辞职的话,最好提前3天辞职,这样的话,原来的单位批准你离职的速度就会很快。
第2个回答  2021-04-08

两个选择,一个是赶紧辞职,一个当然是在现在的公司接着工作,选择辞职呢就要尽快,千万不要给你分配了工作又工作了一段时间,就不要给别人接手,会给现在的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你的口碑也不好,如果接着工作下去,也是很好的,毕竟没有后来这个地方你也是很满意,所以,赶紧下决定吧!

第3个回答  2021-04-08
刚上班几天的时间,发现另外一个公司更好,在这种情况下你有两种选择,第1种不管那个公司,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第2种选择,提前打辞职报告,过30天后辞职之后,去另一家公司工作。
提前辞职,可以这样做。
员工临走还费尽心思找靠谱的理由,就是为给你留面子,不想说穿你的管理有多烂、他对你已失望透顶。仔细想想,真是人性本善。作为管理者,定要乐于反省。
的确,管理者与其埋怨离职员工不忠诚,不能与公司共进退,不如从自身找找原因。看看有没有对不起员工的地方,有没有经常伤员工的心,工资分配、发放是否合理等。分析自身原因后,找到改进的方法,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管理者则不然,员工提出辞职以后,他就各种各样的阻拦和抱怨,有时甚至阻挠员工正常的离职流程,针对平时我们遇到的此类问题,我想给各位职场朋友分享一下我的建议。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如果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三天后就可以离开单位 。当然这中间单位需要你做工作交接的话,你需要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三天后不同意你离职,或者扣除你试用期的工资,单位就涉嫌违法了,如果没有其他正当理由,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起诉。
第二种情况,你已经办理了转正手续 ,属于是正式员工,当用人单位收到你提出的辞职通知后,用人单位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反应:
一、同意你辞职,可以在三十日之内离职。如果这种情况也是你想要的结果,你也希望不用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好具体的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二、同意你辞职,但必须做满三十日后才能离职。如果你想提前离职,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工资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但是,现实当中,一旦员工要求提前离职,而
第4个回答  2021-04-08
准备入职一个地方发现另一个地方更好,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抉择嘛,如果那个地方确实从薪资待遇还有本身的升值空间更好的话,那就马上去,毕竟还没有入职,入职之后再离职那是不行的呀,但是入职之后有试用期的试用期内,觉得不合适可以随时可以走的,双方都可以离开的呀。
第5个回答  2021-04-08
如果准备入职一个地方,但是发现了另一个更好的地方,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是地道进行考察,如果确定另一个地方是更好的,那么一定要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可以对于现在准备入职的地方进行放弃,然后选择自己更喜欢更好的地方。如果准备入职一个地方,但是发现了另一个更好的地方,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是地道进行考察,如果确定另一个地方是更好的,那么一定要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可以对于现在准备入职的地方进行放弃,然后选择自己更喜欢更好的地方。如果准备入职一个地方,但是发现了另一个更好的地方,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是地道进行考察,如果确定另一个地方是更好的,那么一定要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可以对于现在准备入职的地方进行放弃,然后选择自己更喜欢更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