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过户问题(性质为出让但不能过户,必须要有建筑物才行,但是土地现并不是我的如何建房?)

土地所在地惠州,土地性质为出让(但国土局却不许单一的土地过户,必须有建筑面积)。此份土地经过几经买卖但均没进行土地过户,现在我是跟几经买卖后的最后买主进行交易,我现在是必须要过户的。但要过户却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想要过户必须要先建房,但问题是这块地皮的地契仍为原有人所有:我要建房要么是自己私自建好而不经报建;要么是拿地契所有人的名字去报建然后再建房,但问题是地契名字所有人并不是和我交易的,和我交易的是几经买卖后的购买人。我现在这样建房并没有任何保障。
请各位专业人土帮我解答下,我要如何去做才能过户这块土地,如何去做才能在有保障的情况下去建房完成土地过户手续!

第1个回答  2011-07-06
1、到市规划局办理规划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2、经规划局允许后建房,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
3、缴纳契税
4、到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2个回答  2011-07-06
单纯的出让土地是可以转让的,划拨的不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