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与 行政单位 的 支出会计科目 有什么区别?有的话请说下。
暂付款 与 应收款 又 怎么区别?什么情况下做暂付款,什么情况下做应收款?
其实问题是这样的:我是行政单位的出纳,今年我单位下挂了事业单位,并由我们这里做账,他们有个员工因为前年医疗保险划转的问题可能是名字漏了,没有得到报销费用,前不久死了,他儿女来我单位,在单位领导的同意下在会计那里按照应报销金额借了事业单位的钱出去先付给他们,这帐他们作“应收账款”,我觉得应做“暂付款”,有点争论,不过结果还是按他们说的做了,因为那不是我的工作。你觉得该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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