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10
1、如果10年了你始终在该公司工作,那么,你应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权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由于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最多不超过11个月工资。
3、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等。
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所谓的临时工概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