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的职员,工作了10年了,至今不能转正。请问现在的《劳动法》有没有临时和正式工之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7-10
1、如果10年了你始终在该公司工作,那么,你应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权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由于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最多不超过11个月工资。
3、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等。
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所谓的临时工概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12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区别。
纵横法律网 刘裕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