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期前公司以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2019年初我入职军队文职,6月,单位以考核不合格的名义将辞退我,请问有知道相关法律规定的老师:试用期到期前公司以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期间我参加体能训练,左脚骨折,目前还感到疼痛,可以主张工伤或经济补偿吗?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9-06-26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受伤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