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暂估入帐,成本已结转,下月收到发票时怎么做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借:库存商品-暂估入账


贷:应付账款——某某公司/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某某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某某公司/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结转成本,如果上个月多结转了要冲回,如果少结转要加上未结转的金额。


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某某商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扩展资料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