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秩序的建构:行政性限制竞争研究媒体评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在21世纪,法制正迈向一个更加健全和成熟的阶段,即行政法时代。历史上,法制经历了刑法时代和民法时代的转变。刑法时代以刑法为核心,主要服务于统治秩序的维护;民法时代则侧重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适应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20世纪,行政法开始占据重要地位,法律在代议机关制定的同时,行政机构通过授权和规章制定行使部分立法权,旨在保障人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并监督权力行使。

全球法制发展并非同步,各国法制水平各异。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刑法、民商法和行政法的探索,但真正迈向民法时代是在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尽管中国已有《行政诉讼法》等多部行政法典,但距离行政法时代的成熟还有差距。行政法时代的标志是民主和法治的高度发达,包括代表制民主向参与制民主的转变,以及法治标准从实体法向程序法和质的提升。然而,中国在传统民主和法治问题上仍有待解决,如现代民主的参与、法治国家的建设、完善的程序法和“良法”的制定,这些现代问题尚未找到全面解决方案。

当前,中国正同时发展传统和现代民主法治,虽然在进步,但尚未达到从民法时代迈向行政法时代的转折点,行政法的健全和成熟仍需时间与努力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