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培训实施原则及对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军区联合发布了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培训原则注重就业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辅以高等、成人和普通高等教育。退役士兵在自愿基础上,可自由选择专业并享受免费培训。具体实施上,以市(州)为单位统一组织,目标是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大多数退役士兵获得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对于2010年及以后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他们在退出现役一年内有免费培训的选择权。初中毕业生的文化培训为期两年,高中毕业生则是一年,技能培训最低要求为三个月。


培训对象包括服现役期满或因特定原因提前退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提前退役的原因包括伤病致残、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役、编制员额缩减、家庭重大变故或国家建设需要等。但有几种情况将不被批准参加培训,如中途无故退役、伪造档案材料、被军队开除或有刑事犯罪记录、精神残疾、已就业或退休、选择国家终身供养等。


教育培训任务由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民政部门确定的优质教育培训机构承担,确保师资力量、实训设施和教学质量。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2011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以川府发〔2011〕46号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培训目的和意义、培训实施原则及对象、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检查考核5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