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家具的产商翻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1

11月24日凌晨,达芬奇家居突然发布声明称遭到媒体以“虚假新闻”诬陷。并表示,目前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期待得到“公正的最终调查结论”。
2011年11月21日,广东卫视《广东早晨》栏目播出“名牌家具疑出自山寨厂”的报道,称众多名牌家具其实产自顺德某无牌家具厂,成本低廉,而且使用了对人体有害的劣质化学物质。
达芬奇家居称,该栏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故意诱导现场工人指认所产家具是达芬奇委托生产的,并在节目中出示手写的“达芬奇顺德分公司”的订单,以此“栽赃”达芬奇。
达芬奇家居称,从未在广东顺德设立分支机构,该地区确实有一家名为“佛山市顺德区达芬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司,但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并表示要追究该公司的侵权责任。
达芬奇认为,该媒体报道的目的在于栽赃陷害达芬奇,已给达芬奇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并称已向媒体出律师函,而且还将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投诉,追究当事记者的责任。
这份声明也将7月中旬央视《每周质量报告》首发的有关达芬奇家居涉假的报道称为“虚假”新闻,表示目前仍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消费者投诉及向媒体答疑,并称期待行政机关做出“公正的最终调查结论”。 11月底,达芬奇消费者集体维权团律师收到来自达芬奇方面的律师函,该公司并向律师协会投诉相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认为相关团体和律师在未了解真相前,有推波助澜之嫌。
2011年12月1日,达芬奇广州上海两门店暂停营业,公司称正常盘点。 2011年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产品质量法》,没收该公司经销的部分不合格家具产品,并处以133.4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所售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广告法》,对该公司广告宣传不规范的行为,责令停止发布、予以更正。
面对罚单,达芬奇开始连续发布微博,称从未造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要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12月24日,达芬奇称《标准化法》第14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而上海市工商局错误地以推荐性国家标准认定“木工要求”和“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不合格,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并发表长达3页纸的公开声明,称其代理销售的家具质量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否定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