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资格体检表上有一项妇科检查是什么?都检查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27
正规的医院都可以的。一般的妇科检查有以下几个方面:1、常规检查:包括对外阴、阴道、宫颈以及子宫的大小、形态、位置以及输版卵管、卵巢的检查。2、宫颈刮片检查:宫颈刮片是目前广泛筛查子宫颈癌 简便有效的诊断方法。3、白带权常规检查:主要筛查一些炎症。4、B超。"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21
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人社部【2010】12号文件,本条不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依据)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医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6-24
教师资格考试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20
检查身体有没有异常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