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8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2.10.18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一直工作到现在,现在公司裁员以我合同到期为由辞退,公司人事称没有任何赔偿,这样合理吗?证据补充:2011年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