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九峰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初步审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2014年4月2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发布《关于(杭州市)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批前公示》,公示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99号),我厅对(杭州市)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杭州九峰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杭州市)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4年5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另外,我厅郑重声明,我厅在规划选址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审批、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选址审批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有关申报单位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可向我厅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