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次事故我踩自行车碰上小车被抛出去面部左边的太阳定位置碰到小车上皮裂开一个到倒三角形,眼皮跟眼尾眼下眼角也裂开了,一共缝了30多针,我自己量伤口一共有17C长,出院后找了法医评伤残说伤疤只多算8CM达不到伤残要求的10CM。现在我25岁还没有结婚这个伤已经对我精神做成不少困扰,而且对将来结识朋友肯定有不好影响,请问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