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池滑雪场的相关文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国发[2009]41号)精神,为进一步开发旅游资源,丰富鲁山县冬季旅游项目,带动冬季旅游业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尧山天龙池滑雪(草)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鲁山县尧山镇四道河村稻谷田组,鲁山县天龙池景区内东南部,规划占地面积4 2.5亩。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综合服务厅一座,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初级滑雪道一条,面积6000平方米;中级滑雪道一条,面积18000平方米;配备造雪机、压雪机、提升设备及滑雪、滑草用具;配套建设道路1900米,停车场2000平方米,景观绿化500平方米,以及环卫工程、供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电工程、通讯工程、数字化服务系统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 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并在设计方案中进一步优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招标初步方案:由你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2011年9月5日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2011]9号),2009年11月18日鲁山县旅游局“关于对鲁山县天龙池旅游区项目开发的意见”(鲁旅[2009]2 7号),2011年9月6日鲁山县林业局“关于平顶山市鸿达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占用林地意见的函”(鲁林函[2011]3号),2011年9月30日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平顶山市鸿达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尧山镇四道河天龙池景区投资建设滑雪、滑草场的证明,2011年10月12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鲁山县天龙池滑雪(草)场占用土地的证明,2011年11月18日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对鲁山县尧山天龙池滑雪(草)场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平环然表[2011]35号),2011年11月2 1日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鲁发改能审[2011]00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