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扣3分,罚款200元。
按照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
未礼让行人的行为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在任何时候(包括机动车信号灯为绿灯)经过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通行,也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当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且机动车与行人的路权发生冲突,机动车应该停车等候(有停止线的应当停在停止线外),待行人离开冲突区后再行通过。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以保障安全。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沈阳:不礼让行人 罚200元扣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