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批准时,结尾可不可以使用“为盼”。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7

合适,请示一般用于请求指示,结尾通常使用“妥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妥否,请领导内批示。”也有情况是用于请求批准,结尾可用“当否,请批复”,结尾要加标点符号的,都是使用句号。如果用“恳请为盼“,表明自身的态度,期盼和急切。也比较适合。

请示结语的常规写法有以下3点:

1、“当(妥,可)否,请批复(批示)”。

2、“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批准,审批)”, “特此请示,请批复(批示)”。

3、“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审批”等。

扩展资料:

公文中的感盼词,是感谢盼望的用词。如"为盼"、"期盼"、"期望"等。

公文的结尾处一般包括结束语及署名、日期。结束语如去函的“为要”“为盼”等,复函的“待此复函”“此复”等。也可不写结束语,正文写完即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公文写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