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课-补学(新疆)2024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科目培训以及补学工作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8-18
为确保2024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特此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xjrsjxjy.com)或手机微信公众号(新疆继教管理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每位技术人员需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系统自动计算并颁发合格证书。

二、专业科目培训:依据《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请查阅rst.xinjiang.gov.cn/xjr...),专业技术人员需结合个人需求选择培训内容进行深入学习。

三、补学安排:2024年4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进行补学。2020年至2023年的补学通道同时开放,每人最多可选择3个年度进行补学。

四、补学流程: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t.xjzcsq.com/)完成,公需科目则在“新疆继续教育网”(xjrsjxjy.com/)进行。补学完成后,考试合格者将获得补学合格证书。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培训,合理规划学习时间,确保年度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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