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妻与平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2
网上随意浏览,遇见一篇文字——《2女共嫁一夫,却情同姐妹,生前“三人行”,死后3人合葬一墓》,有点儿标题党。那何男有此眼福呢,点出来一看,此老爷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梅兰芳。于京剧笔者外行,但对这位近现代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大师——包括其婚姻——还是知道点的,再细化些当然也无妨。嗯,那就看看。

文章说,梅兰芳的原配妻子叫王明华,俩人初识初识时还是青春年少时期,由于都是戏曲世家,对戏曲方面都着相同的兴趣,有着共同的爱好,很快就坠入了爱河。婚后,梅兰芳全权将家中事务交给王明华管理,除此之外演艺事业方面也由王明华安排。因此王明华既要照顾一家老小,还是梅兰芳的“经纪人”,亲自管理梅兰芳的演出的方方面面。王明华也是出生于梨园世家,王明华总是能给梅兰芳在演艺事业上提出意见,并且给予无微不至地照顾,比如从演出的戏服到门面,再到每次梅兰芳上台时她都在帘后准备胖大海和麦冬泡好的茶水,等着梅兰芳下台润嗓子。

梅兰芳的第二位夫人福芳芝被王明华相中嫁进梅家才时才16岁,当时的福芳芝在天桥唱戏,人称“天桥梅兰芳”,当时的福芳芝被梅家人评价“长得不错,唱得不错,能生孩子”,当时是1921年,福芝芳也是以妻子身份进入梅家的而不是以小妾的身份,这在当时可谓独树一帜。也就是说,福芝芳和王明华在梅家处于一样的地位,更难能可贵的是,两个人也依旧互相帮助情同姐妹,从不冲突。

福芳芝是陪伴梅兰芳最久的妻子,在14年里她为梅兰芳生下了九个孩子,应该是梅家的“大功告臣”,她为了梅兰芳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在家全心全意得相夫教子。

在福芝芳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她主动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过继给王明华,她把孩子抱到王明华面前说:“姐姐,这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应该归在姐姐名下。”她知道王明华一直未在丧子之痛中走出来,但是这个孩子王明华只放在身边2个月便还给了福芝芳,因为王明华得了肺病,她怕传染给孩子,因为她明白丧子之痛是多么的难以痊愈。

1927年王明华因病去世年仅37岁,梅兰芳与福芳芝做主将王明华安葬到到香山脚下的万花山坡地。而因为王明华膝下无子,福芳芝让自己的小儿子代尽孝子的责任。

1961年梅兰芳在北京逝世,国家本想将给予国葬待遇,将其葬在八宝山烈士公墓,但是福芳芝没有那么做,应梅兰芳生前要求,死后要与王明华同葬,因此福芳芝将梅兰芳葬在万花山与王明华合葬。再十九年之后福芳芝去世,生前她告诉她的孩子们,她死后与梅兰芳和王明华葬在一起,因此出现三人同墓的情况,所以这和谐一家也因为这件事被世人传颂。

以上乃梅兰芳的婚姻梗概,这没什么问题。而让笔者禁不住想唠叨一下的是,原作的行文语气里增添了了太多的惊怪和讶异。也许吧,作者年轻,对过去的时空感到陌然。当然,诱惑性标题和故作惊讶的行文口吻也可能只是为了增添点阅读量。

其实吧,在那个时代以及更早的漫长时岁里,此类的“三位一体”并不算太鲜见。当然,相对说来,死后一男二女合葬墓在农村的土墓葬和公墓里一点不稀奇,但活着时的一夫二妻——非所谓的齐人之福一妻一妾——组成一个家庭且二妻相处其乐融融的确十分少见。

其实按照传统习惯,健在并同时为某男妻的情形,两位妻子的地位还是有区别的,先娶进的为正妻(或称嫡妻,正房,元配),后娶者叫平妻,民间俗称两头大。与妾不同的是平妻不需向元配行妾礼,当然实际上的地位仍然不及元配,差那么一点点;俩妻之间平妻一般称元配为大姊,那元配称平妻呢,则呼妹妹,小妹或“谁谁他妈”,这“谁谁”呢自然是平妻与男主人生出的孩子。那男主人为什么在已有元配的情况下还要娶平妻呢?一个最显著的原因就是无出或无子。这就是说,如果平妻已然无出或无子的话,第三个甚至第四个平妻被娶进门,也不算十分稀罕的事情。

《新唐书·儒学传下·韦公肃》:“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继妻,也叫继配),皆嫡也,两祔无嫌。”这又是另一种情形了,意思是,嫡妻死,再娶,新迎娶的这一位,也是嫡妻,与前一位嫡妻在名分没有丝毫差别。

当然了,传统认知是传统认知,名分归名分,嫡妻,继配,平妻,妾,婢,甚至包括通房大丫头,到底谁在这个大家庭更有话语权,更受宠幸,那就看老爷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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