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作为某项目的全权负责人,项目合作时和甲方约好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项目全款。项目结束后,甲方却玩起了失踪,6w元的项目款至今也未追回,后来经法务和财务等多重方法的咨询证实对方公司属于皮包公司。当时听到信息,内心当真的紧紧揪了一下,瞬间一身冷汗,突然发现这个项目从头到尾对方就是打算空手套白狼,公司说因为这个项目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没有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调查,导致公司财务受到损失,这笔项目款将由我个人进行承担,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