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首检,也未办理使用登记,应该是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多少条?

辖区内有特种设备未经首检,也未办理使用登记,应该是违反了多少条?是违反了三十二条还是四十条,依照八十四条合适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8-08-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发〖2015〗20 号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你局关于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法律适用问题的函 (国 质检法函【2015】50 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经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一项中规定的“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 ,既包括未经 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也包括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 种设备,应当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函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故,特种设备未经首检应该是违反了三十二条。
第2个回答  2018-03-05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第3个回答  2016-08-16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追问

这是处罚条款,违反条款是哪个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