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组织和实施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特点,现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引导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积极部署和推进。
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其视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其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明确的重点工作。
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为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明确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重大活动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制定工作标准,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二、注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强调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学校领导、教师及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
强化教育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维护师生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管理观念转变,提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能力。
深入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之深入教育系统和各级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主题教育。
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形成制度规范。
健全教育部门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提升学习型机关建设。
加强校长、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
利用法制宣传日、纪念日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领导体制,形成多部门协同、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网络。
将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学课时,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结合法治社会实践,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
建设专兼职法制教育教师队伍,提高全体教师的法制教育水平。
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法制教育教材和资源的开发。
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
针对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建立专门的法制教育制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制定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治理。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实现依法决策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贯彻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推动教育活动和学校办学的依法监督。
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制定规划或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师生合法权益的保护。
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解决教育热点问题,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五、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建立专门的法制教育网站或频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增加学校、机关的法制教育设施,提高法制教育投入。
利用教育优势,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多支队伍,深化高校与中小学的联系,发挥高校法律教育资源的作用。
开展多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形式。
利用法制文艺作品,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教育系统将更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教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的提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