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飞人物事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陈鹏飞自2002年起,作为一名中国青年志愿者,始终践行着志愿服务精神。至今,他的志愿服务时数已累积超过420小时。高中时期,他常去敬老院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实际行动传递爱心与社会责任。在2007年的“好运北京—2007青岛国际帆船赛”中,他以陕西省唯一入选的专业志愿者身份,凭借自学的手语为100多位残障人士提供了翻译服务,展现了他无私的奉献精神。


2008年雪灾期间,陈鹏飞接到支援南方灾区的通知后,毫不犹豫地奔赴灾区。尽管面临艰难的路途,他和同伴们在合肥骆岗机场协助安检,火车站疏散旅客,甚至在除夕之夜才返回家乡。他将补助款悉数捐出,诠释了“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即使在救灾中受伤,他仍未忘记16岁时的誓言,坚守着志愿者的荣誉。


汶川大地震后,陈鹏飞再次挺身而出,参与市区无偿献血点的秩序维护,并组建突击队前往受灾严重的宁强、略阳,运送物资和医疗用品,帮助救治伤员。他的行动源于对“对得起良心”的坚守,他的勇气和热情感动了所有人。在北川抗震救灾期间,他工作了近八个月,成为陕西省“青春榜样”评选的获奖者,也成为了奥运和全运会的火炬手,代表大学生群体和中国军校大学生的风采。




扩展资料

陈鹏飞(1099~1148年),字少南,南宋永嘉县(今浙江温州)人。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任鄞县尉,除礼部员外郎、太学博士,崇政殿说书、礼部员外郎。经筵讲经。因忤秦桧,谪居惠州舍人巷,绍兴十八年卒于惠州。所著《罗浮集》十卷、《管见集》十卷以及《书经》、《诗传》等,均佚。当代与之同姓名的,有越窑青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共山西省平顺县委书记、广州海运局船长、山东籍网络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