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03
1. 刑部尚书在中国古代是负责全国司法和刑狱的高级官员,明代为正二品官职,清代为从一品。
2. 刑部尚书相当于现代司法系统中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最高领导。
3. 在明朝以前,刑部主要负责制定和解释刑法。明朝时期,刑部尚书的权力有所减弱,因为朱元璋废除了丞相职位,直接控制六部,使得六部官员名存实亡。
4. 顺治五年,清朝的顺治皇帝对六部进行了改革,首次设置了满族和汉族各一位尚书,刑部也因此出现了“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的职位。
5. 到了光绪三十二年,清朝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为法部,刑部尚书的职位正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6. 在清朝时期,由于统治者是满族人,为了维护满族统治地位,清初各部的主官通常是满族人。
7. 顺治五年,清朝的顺治皇帝在六部设置了满族和汉族各一位尚书,这是刑部首次出现两位尚书,分别被称为“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尽管名义上两者权力平等,但实际上由于满族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权力多由满尚书掌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