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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职工土地流转新规
城里人在
兵团
承包耕地和开荒的可以吧?
答:
不是的,不可以。
兵团
连队
职工
的身份地经营权
流转
收益全部归承包方所有其他人是不可以随意侵占、截留、扣缴的。现在兵团各个连队的
土地
分为身份地、经营地和退耕还水地三种。经营地和退耕还水地暂且不说,咱们就说说身份地。连队的身份地是划给职工的用以缴纳社保金的,一般情况下各团场所在的连队职工人...
兵团职工土地流转
后可以出去打工吗
答:
可以。地流转之后,女职工可以在农忙时到合作社打工或者通过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每年不仅可以获得打工的收入,而且还可以获得土地流转费,实现了多元增收,因此
兵团职工土地流转
后可以出去打工。兵团职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的简称,为中国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
兵团职工
上半年去世
土地
还能种一年吗?
答: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能。
兵团职工
上半年去世
土地
还能种一年,为规范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
流转
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连队社会和谐稳定。
新疆
兵团
个人
流转
1000亩
土地
违反规定吗?
答:
按规定没有你所管辖区域的
土地
办或国土局批准是不允许的,如果严格的来讲,是得经过审批的,国家可以把土地下发分给集体和个人作为耕种,但绝对不允许私自烂用,倒卖,私自挪做他用,如果有必要得去土地部门申请批准为恰
建立复合连队
职工
履行职责使命要求的
土地
什么制度
答:
建立符合连队职工履行职责使命要求的
土地流转
制度。。要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要严格执行连队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巩固完善和严格执行连队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建立符合连队职工履行职责使命要求的土地流转制度。要严格执行连队职工管理办法和
兵团职工
守则,...
兵团职工
死亡了
土地
要收回吗?
答:
二、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三、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
土地
,可以继承。比如,有些土地是通过
流转
,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继承其承包权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四、最值得关注的是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兵团职工
的权利和义务
答:
兵团职工
履行义务: (一)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二)参加民兵组织,履行民兵义务; (三)依法保护
土地
,坚持
农地
农用,科学合理耕种,履行国有农用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保护生态环境,当好生态卫士;(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根据《兵团连队...
兵团职工流转职工土地
连长干涉怎么办
答:
如果
兵团职工流转职工土地
连长干涉,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告知连长的干涉行为,请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此事。2、如果连长的干涉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3、如果干涉行为涉及到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
兵团土地流转
减负金归谁
答:
归
兵团职工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减负资金也叫减轻连队职工负担补助资金。
土地流转
后减负资金也是归兵团职工的,既然是补助资金,就是一项惠民政策,它是按照各团场的类别进行分类补助的,也就是说各团场的分配金额是不一样的。
兵团
非
职工土地
改革后,有土地种吗?
答:
1、是有
土地
种的。2、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非经双方协商达成致,不收回承包土地。但合同到期后,是否收回或继续承包由土地所有权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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