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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安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
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能否扣除分包款?
答:
规定中的实际经营收入是收入概念,并非所得概念。
因此建安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扣除向其他单位支付的分包款
。具体可与施工地的税局进行沟通确认。
建安企业所得税
如何缴纳
答:
建安企业
的所得税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系统进行
企业所得税
或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也可以预约并携带对应的申报表和企业公章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现场进行申报缴纳。建安企业的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和征收。其中企...
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怎么计算
答:
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
企业所得税
,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1、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
建安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
企业所得税应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进行预缴 近日,税务部门在对一投资企业的 股权转让 行为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2014年6月完成一 股权变更 手续并取得收入600万元,但企业在2季度申报时,未将该笔收入计入季度收入总额
预缴企业所得税
。原来该企业财务人员考虑到下半年将无大笔收入产生,若将600万元收入在...
建安企业异地
经营
预缴企业所得税
可抵扣吗
答:
在任何地方交纳的所得税都不准抵扣
。但回注册地后申报所得税可以自应交所得税总额中抵减在异地已经交纳的所得税。
建筑安装企业如何交纳
企业所得税
?
答: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进行预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补应退税款。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
预缴税
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
建安企业异地
经营
预缴企业所得税
可抵扣吗
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
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
...
建安
营业税时是否需要缴纳千分之二的
企业所得税
? (已开外经证)_百度...
答:
必须的!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一般由总机构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直接以总机构的名义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凭有效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
企业所得税
。但是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
外地
建筑企业在当地已经交了
企业所得税
,为什么还要交0.02%的企业所得税...
答: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
企业所得税
。这部分税是预分给项目所在地点,在企业当地申报缴纳时可以扣除,填写在当年已
预缴
栏次。如果申报表无法填写,携带完税证明到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录入。参考资料:涉税答疑...
建筑业跨地区需要在
异地预缴
哪些税款
答:
28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
预缴企业所得税
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专案部,应按专案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专案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专案部向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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