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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认定范围
结清工资,小包工头末结清帐,讨薪是属
农民工工资
么
答:
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
范围
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有相关人士指出,取证困难、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难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层层转包,发生拖欠
农民工工资
的纠纷后,不好追究主体。此外,繁琐...
农民工工资
发放管理办法
答:
2、保障工程款与
农民工工资
支付 2020年11月5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文件提出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欠薪行为进...
关于
农民工工资
拖欠的管理办法或者管理标准,国家有什么规定?内容是什 ...
答:
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时,应出具由银行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
认定
的《
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确认表》,未按规定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已开工的项目,由施工许可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施工,在按规定比例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
关于根治拖欠
农民工资
的整治方案和措施
答:
发生因拖欠
农民工工资
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失信监管重点
范围
,依法依规向...
农民工工资
拖欠支付的相关规定
答:
3、贯彻法治 当然,法律的威力在于法条,更在于执行:立法层面的吐故纳新需要司法层面的与时俱进和执法层面的及时跟进。只有执法、司法、仲裁、舆论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方能在全社会
范围
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构成对企业“不敢拖欠
农民工工资
”的法律震慑,各级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
认定
事实...
建筑业
农民工工资
支付有哪些规定?
答:
答:2008年4月北京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
农民工工资
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专用账户的预留资金应当能保障按月拨付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中国邮政...
拖欠
农民工工资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答:
农民工
欠薪是可以由工程所在地进行管辖的,一般农民工是作为原告,管辖地一般是由被告的所在地进行管辖,但在起诉的时候就一定要提交起诉状,写清欠薪的所有内容,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一、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农民工
恶意讨薪是否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答: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二)逃跑、藏匿的;(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
工资
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
农民工
在得到应得薪金...
如何从源头上整治拖欠
农民工工资
问题?
答:
欠薪问题突发性事件多、处置难度大,《管理办法》构建了一套信用监管的可持续长效机制。明确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制度要求,有利于规范管理欠薪失信行为 ,《管理办法》在第五条规定了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两种情形:一是克扣、无故拖欠
农民工工资
达到
认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法律规定拖欠
农民工工资
18万坐牢多少年
答:
简单地回答: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但如果仅仅是拖欠
农民工工资
,这只是民事纠纷,不需要坐牢。如果老板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则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司法解释,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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