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级成绩第三平均绩点第六能申请奖学金吗?

如题所述

可以呀。一、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各科(包括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成绩必须合格,并且各科必修课平均分达85分以上;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年度学生素质积分排名在全班前10%以内。
(二) 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
1、根据汇总之后本系大二和大三学生学习学业积分表和综合素质积分表排名。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同时参与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只取最高级别的金额发放。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包括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成绩必须合格,并且各科必修课平均分达80分以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年度学生素质积分排名在全班前1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经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贫困学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及原则
1、根据本系大二和大三学生各班上一学年学习学业积分表和综合素质积分表,分别在大二和大三学生中选出适合条件的学生候选人。
2、综合素质积分是按学业成绩占70%,素质分占30%(素质分高于100的,按100分计算)
3、在候选人中,根据贫困生名单和各班级分配的名额,评选出初审名单, 评选原则为: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综合考评”一栏,按“学业成绩70%+学生素质积分30%”折算来确定排名。当综合素质积分排名相差不大时,可根据贫困认定程度,适当考虑人选;
2、    (四)学院奖学金各班根据系给出的班级名额及学院《学生手册》评选细则评出,系部负责审核,各班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位、素质分委员四人需在评选汇总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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