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事现在可以起诉吗

爸爸十年前去世了,现在兄弟却说之前爸爸住院费我家钱少拿了,姐姐却向着他,但是却没有证据,请问他们要是起诉我,请问法院接不接这案件。

主要是看有没有过追诉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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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30
赡养老人是孑女的义务,赡养包括生养死葬,医疗费原则上应平均分担,但这种事多数家庭都是能力越大的兄弟会主动多承担,家人和睦最重要。但从法律上讲你的义务不能免,由于之前一直没分担协议,现在只要不超过二十年,还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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