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认为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认知的清晰程度。研究者们还不能给予它一个确切的定义。约翰·希尔勒通俗地将其解释成:“从无梦的睡眠醒来之后,除非再次入睡或进入无意识状态,否则在白天持续进行的,知觉、感觉或觉察的状态”,现在,意识概念中最容易进行科学研究的是在觉察方面。例如,某人觉察到了什么、某人觉察到了自我。有时候,“觉察”已经成为了“意识”的同义词,它们甚至可以相互替换。目前在意识本质的问题上还存有诸多疑问与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识方面。现在对意识这一概念的研究已经成为了多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意识问题涉及到的学科有认知科学、神经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社会学、哲学等。这些领域在不同的角度对意识进行的研究对于澄清意识问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意识在心理学中定义为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意识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人脑把世界万物分成生物和非生物两大类后,从这两大类具体事物中思维抽象出来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存在、运动和行为表现出来的普遍性规定和本质,是每个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新、自律的主体性质和能力。意识是物质运动变化的场所。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指可以获得其它各脑区信息的意识脑区(在前额叶周边)。意识脑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辨识真伪,即它可以辨识自己脑区中的表象是来自于外部感官的还是来自于想像或回忆的。此种辨识真伪的能力,任何其它脑区都没有。当人在睡眠时,意识脑区的兴奋度降至最低,此时无法辨别脑中意像的真伪,大脑进而采取了全部信以为真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梦境"。意识脑区没有自己的记忆,它的存储区域称作"暂存区",如同计算机的内存一样,只能暂时保存所察觉的信息。意识还是"永动"的,你可以试一下使脑中的意像停止下来,即会发现这种尝试的徒劳。有研究认为,意识脑区其实没有思维能力,真正的思维都发生在潜意识的诸脑区中,我们所感知到的思维,其实是潜意识将其思维呈现于意识脑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