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中的格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它是名词和代词等的一种变化形式,在句中表示与其它词的关系。 共同印欧语有8个格:主格、属格、与格、宾格、离格、工具格、位格、呼格。 欧洲语言的变格都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一个名词变格后就带有了语法功能,比如一个名词变为宾格后无论放在句中什么地方就表示成为了宾语。 以拉丁文为例: 主格:作主语。 宾格:作宾语。 属格:表示占有者。 例:父亲 pater,男孩 puer,其属格 pueri; 男孩的父亲 pater pueri. 与格:作间接宾语。 例:书 liber,其宾格 librum,男孩 puer,其与格 puero,给do,其过去分词 dedi; 我给了男孩一本书 librum puero dedi. 离格:表离开的地点。(离格、工具格、位格在拉丁语中合为一格,亦称夺格) 例:罗马 romanus,其离格 roma,走 eo,其第三人称单数完成时 iit; 他离开了罗马 roma iit. 工具格:表通过某物动作。 例:杀死 occido,其被动态完成时 occisus,剑 gladius,其工具格 gladio; 被用剑杀死 occisus gladio. 位格:表位于的地点。 例:在 in,那个 illa,城市 urbs,其位格 urbe,居住 vivo,其第三人称单数 vivit; 他住在那个城市 in illa urbe vivit. 呼格:呼叫用。 例:朋友 amicus,其呼格 amice; 啊,朋友! O,am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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