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又不敢说,又害怕,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对于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即使老板这样说但你还是有自由择业权的
其次工作是你自己的事情,只要你权衡好了,就大大方方的给领导说明缘由,交接好工作,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就行
最后在工作中我们也应该学会不断成长,有面对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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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7
找个跟你比较要好的同事陪你咯
第2个回答  2021-03-05

看看你是不是该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