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时部门经理承诺底薪两千,但后来按1500算的,我因此要离职,但却被告知只能下月15号才能拿到工资(公司15号发工资),情况不好还要再等一个月,而我准备回老家了,等不了,而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后三天是必须结清工资的,我知道他不按时发我可以去告他,但我拖不起呀!按公司的算法加上我的提成我应拿到1650的工资,若按劳动法算加上加班费应该高于3000,现在我手里有2000元货款没交公司,我若不离职,直接拿着货款就回家,那会有什么后果?我在职两个月,公司并没有签合同,而且是他违背诺言在先的,要是我按法律走,公司并不担心,而我没有工作又要等那么久,根本拖不过公司,而且公司也没有买任何保险,是公司违法在先的!!!
若正常离职,我明天就要办离职手续了,请哪位大侠帮帮我啊!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