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房产证或挂靠的户主同意证明材料(户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到社区积分服务受理窗现场签订的户主同意入户的书面证明);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随迁家属的户口簿、结婚证);
4、本人签名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扩展资料:
录取办法
1、经办机构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其中计划生育指标必须有积分。
2、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积分满100分以上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3、教育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应持入学通知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积分入学
积分制入学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2、资料预审。
3、资料初审。
4、资料审核。
5、积分公示。
6、积分复查和公布。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相应申请资料,申请积分制入学。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预审:
各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点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三)资料初审:
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备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审核:
各积分制入学受理点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审核,并在收到镇街提交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提交区县。
(五)积分公示:
区县汇总计算积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积分复查和公布:
申请人对本人公示积分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内书面向各申请受理点提出复核申请。各受理点汇总复核申请并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区县根据申请复议内容于2个工作日内转送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回复区县。区县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异议处理。异议处理后向社会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以上复核时间连续计算。
可以积分的证件有:学历证书、社保证明、居住证、技术资格证、专利证书等。
小孩需要出生证明、儿童随行卡,切记如果没有办理随行卡,任何积分都没办法办理。如果小孩是政策内的,请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具证明,然后在到入学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再到计生办审核盖章,再然后到流动人口办理处按号排队办理即可,过程很麻烦请尽快把这些资料准备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