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燕燕职称事件再度发酵,对此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一、职称事件回顾

2020年,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定之中,其中有17人参加,而姚燕燕在个人积分综合分数排名第二。

在正常来看,这样的排名对于姚老师评选职称,原本是铁板钉钉的事情。然而在民主测评环节,最终结果却是,被排名后几名的老师排除在职称评定环节之外。

随后2020年的10月16日,姚燕燕在抖音上发出了第一个关于职称评选落选的视频,并对本次职称评定的公平性表示质疑,对于相关工作组不作为表示申诉答复不及时的质疑。

之后,她发布的该条视频迅速以1567万的阅读量上升为热点事件。

而在2021年1月18日,她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

2021年1月25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退休教师徐德功实名举报该校校长刘爱国与党总支副书记王有科存在经济问题。

2021年3月,原定公开在新闻网直播审理此案,由于不可知的原因取消了那次直播。

而对此的事件相关回复:对于相关校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山阳区教育局局长免职,应急管理局局长安国华接任教育局局长之位,后又因为网络发帖一事,姚老师将山阳区公安局上诉。

二、对于事件的看法

如果姚燕燕老师是在泄私愤,就是说她的视频内容“不真实”(校方始终没有拿出证据,证明他们的投票过程公开公正),如果评选结果全部真实可信,也就意味着,姚燕燕老师在教师工作各项评比中确实排在前六名,但是因为民主投票票数偏低,导致落选。

反之,如果姚燕燕老师说的是实话,她是硬生生被密谋“投”下去的,那也只有一个结论,职称评选中民主投票环节才是最关键的,即使工作成绩突出,没有人缘,依然评不上。

既然职称是针对教师专业来评选,那么除了和教学相关的成果、成就之外,为什么还要平添一项“民主投票”呢?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还是维护人际关系?

于公,具有较高教师职业素养;于私,不善和同事领导打交道,那么教师职称评审到底是公事还是私事?

在我看来,姚燕燕可能关注教学工作多,关心同事领导少。

事实上,这就是多数一线教师的真实写照。

这也是当初很多人选择做老师的初衷:学校比较单纯,我好好上课就行。

后来发现,不是学校不单纯,学校里单纯的或许只有学生,成年人的世界在哪里都需要勾心斗角。

三、总结

归根到底来说,个人的力量对抗集体的力量,历来是不被认可的行为。

姚燕燕有勇的,主动站出来了。敢于把行业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公之于众,扯开职称评定、教师生存环境的这一块遮羞布。

在我看来,或许曾经很多老师都有过类似经历,但大多数人选择“忍”,虽然受点气但能保平安。时间一旦长了,也就习惯了这些“不公平”,并学会了接纳这些“不公平”。

而反观姚燕燕的行为,有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当原本的稳定局面被打破的时候,这些人是不乐意。

这样的事件绝不是偶然,生活之中很多人都被迫受着各种的潜规则。很多人说姚燕燕老师是闲的没事找事,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身处黑暗之中愿意撕出一片光明的人,就不能理所应当地享受阳光普照。

刚开始或许只是想要拥有一个公平的答复,或对自己过往多年教学的肯定,但是更多的同情者也显露出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猫腻和漏洞,社会上网民的不断力挺说明大家对于这样的事件都是存在着属于自己的不满。

而对待本次事件的姚艳艳,像她这种没有选择像圈子、潜规则妥协的人,其实比比皆是,我们能做的只有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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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姚燕燕老师职称事件再度发酵,说明教育制度的良性改革势在必行,广大群众需要的是有能力,有作为的教师,以及一个更令群众满意的教育环境。


姚燕燕事件其实是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个潜规则挑明了,其实姚燕燕并不是反对职称评定,而是对于职称评定的过程中的那些不公平现象不满意,这个职称评定是不是应该改一改了

1、姚燕燕老师职称评定事件

姚燕燕老师是河南省焦作市第十四中学的一名老师,2020年10月她在网络上发了一段关于职称评选遭遇不公平待遇的视频,在这段视频里姚燕燕老师对于这次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工作组面对申诉答复不及时,提出了质疑,这条视频的阅读量骤增成为了热点事件,区教育局随即成立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在同年11月发出通报,称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这次的职称评定没有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发出后,姚燕燕老师对于调查结果不认可,在12月份邮寄给山阳区教育局一份正式的申诉书,而山阳区教育局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任何答复,姚燕燕老师根据《教师法》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这时候,事件的发展开始加速,2021年1月姚燕燕老师以行政不作为起诉了山阳区教育局,法院予以立案。法院立案3天后,山阳区教育局发出通报,称尊重姚燕燕老师通过法律途径申诉个人诉求。时隔6天,山阳区教育局又发了一个通报,对于姚燕燕老师反映的问题已经进行过答复,不予受理。通报第二天发布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两天后又发了第四次通报,这次通报称姚燕燕老师所反映的问题不全面,不客观,不是事实。第四次通报的次日第五份通报又来了,主旨是姚燕燕老师作为一名教师,连续在网上投诉举报学校;作为一名教师,与教育局对簿公堂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

2、姚燕燕老师真的是勇气可嘉

我想姚燕燕老师在发布视频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会发生的后果,但她还是发了,而且面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所谓的做思想工作,让姚燕燕老师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从这一连串的通报可以看出,开始山阳区教育局根本没把这当作一回事,以为不予受理就能打发了姚燕燕老师。没想到姚燕燕老师竟然敢硬刚教育局,竟然把教育局给告了!教育局这个时候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竟然在开庭前又发了一份通告,姚燕燕老师的班主任职务被免去,同时停课作出检查,学校建议山阳区教育局给姚燕燕处分!这不难看出,姚燕燕老师真的是戳到他们的痛处了,他们没想到还有人什么都不怕,就要一个公道

3、自古就说民不与官斗

作为一个老百姓,谁不知道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呢,可是有些事不公平也总是应该有人站出来,讨个公道,如果默认这种潜规则那么自己就能避免被潜规则吗?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就像职称评定这件事,姚燕燕老师连续8年落选,是她能力不足吗?关于这一点连曾经的学生都给老师作证,我想没人能够否定姚燕燕的个人能力,而且在职称评定里,姚燕燕老师的个人得分是第二名,都说明了姚燕燕老师是个优秀的教师,那么姚燕燕老师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评选环境,我觉得这并不过分,为什么学校和教育局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处分呢?难道作为一个普通教师没有权利提这个要求吗?是因为姚燕燕老师没有背景吗?

姚燕燕老师败诉了,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这次的诉讼费是由山阳区教育局承担的,而不是姚燕燕老师,这说明什么,说明山阳区教育局确实是存在不作为。公平的说,姚燕燕老师提出的职称评定不公平这件事不一定正确,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能够提出质疑,相关责任人就应该及时的解决问题,而不是处理提出问题的人,这种做法就有问题,难道不应该有人指出来吗?从这一点来说,我支持姚燕燕老师!


第2个回答  2021-04-24

    河南焦作17中学姚燕燕职称事件不能长期消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职称问题同样也是广大一线教师的头疼问题,密切关注此事件的动态发展。关注姚燕燕职称事件,实质就是在关注自己。

    最初,职称问题是教育系统中的内部问题。 对职称评估不满意且有意见的教师,也应在内部逐级提出申诉并予以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他们才会通过法律渠道。 姚燕燕职称问题也是如此,但姚燕燕的职称事件现在已陷入僵局,局势的当前发展已经超出了事件本身,甚至超出了普通百姓的认识。

    姚燕燕对学校的审查不满意。 它应该只是针对职称审查。并不是针对学校中的某人。即使姚燕燕的投诉提到一位排在第16位的老师,我们也认为姚燕燕不会和这位教师有什么过节。

    此事件并不复杂。 只要发现对职称的评价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评价规则是否合理,这不就是终点吗?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到现在还这么胶着。

    这里有问题,有花样,还有某些人不想被公

开的事情! 一旦公开,很可能会涉及到某些人的利益,并使事情变得晦涩难懂。 有些人不是在试图澄清事实,而只是希望姚燕燕停止折腾,停止制造麻烦以及停止。 然而,顽强的姚并没有放弃。

    眼看着成绩不如自己能力不如自己证书也没有自己多的人评上了县优秀,姚燕燕怎能心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傻子,再多的努力,做得再好也不会被承认。

    会做事不如会做人。

    现在教师的待遇比以前好了很多。另外,钱多的时候就多花点,钱少的话就少花点,高级职称就由他去罢,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这或许就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第3个回答  2021-05-08
快歇了吧!如果每一个没评上的人都像她这样,啥工作也别干了。任何单位都有自己的制度,只要职工通过、上级备案就得严格执行。如果发现制度有缺陷可以报请职代会、工会进行修订,但修订之前制度依然具有严肃性,不是你说怎么滴就怎么滴的。尤其是别人都依照制度进行评级,都没觉得不公、觉得委屈,怎么到你这没评上就要网闹,就要诉诸法院呢?说到底还是私利作祟,太自以为是了,认为别人都不如自己,你评不上就是有人玩猫腻,可有偏偏拿不出证据来。
没有证据的胡闹代表不了正义,只能赢得廉价的喝彩,有些人本来就恨天下不乱,你正好给了个油头。
第4个回答  2021-04-24
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受到高度的重视,并且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调查取证替姚燕燕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