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8-22
对于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的认定,应该退而求其次,既不采取直接认证方式来解决,而应采取间接认证方式,来进行。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以依据案件事实间的内在联系及合理的逻辑关系对案件事实进行推定。也就是说,手机短信由于其易删改的特性,只能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来判断其证据效力,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用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若把间接证据联结起来,通过综合的分析和推理,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对查清案件事实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认证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时,具体应考察取证环节是否完整、证据形式是否存在瑕疵,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总之,手机短信作为当今信息时代的产物,的确反映出我国传统证据对新型证据规定的不够完善。对数据电文证据的类型、证明效力、收集程序、认证程序、认证方式等方面都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规范与明确,以适应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需要。
依据我国法律,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具有证据效力。但是�由于手机短信容易被删改�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同时容易出错,因此,法律将手机短信归入间接证据。间接证据相对而言只能佐证与案件有关的个别情节或片断,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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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已经有一起由手机短信作证据而打赢欠款官司的案例了,相信你也可以成功的。
第2个回答 2007-08-22
这样的男人真是个垃圾,太给我们男人丢脸了
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一方不愿意强求有什么用呢?
我女友和我三年,要分也是开心的分手啊
看来他素质是比较低下
他没工作没文凭身高比你矮,最初的条件都没你好
和她在一起三年就不错了
交往发现对方不适合分手是正常的,难不等你结婚再离婚啊?
当初是你情我愿在一起的,你又没错
不要害怕这样的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具有证据效力
他所做的一切你都保留 如果侵害你权益你可以去诉讼
这些天离他远点,多和同伴在一起
世界上可怜的人那么多
你一个个帮助的了吗?
第3个回答 2007-08-22
这种男人更不值得你爱了。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不好,就是不能人品不好。不过你确实耽误了人家的时间,也许你分手的时候话说的太伤人了,不够婉转他想不通吧.你把这个事告诉你父母了吗,只有父母才会无私的保护子女.最好不要单独出行.你和你男友一起三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该清楚,如果你觉得他真的是那种会乱来的人就要小心了.你可以去警察局问问看他们能帮你不.你最好别再刺激你过去男友,和他聊些缓和气愤的话.
第4个回答 2007-08-22
我以前也曾经对其他人说过..中国的法律由于它的不健全..它并不保护未发生的犯罪行为..你保留的信息最多也只能让他被拘留15天而已..(哦!你也最好表指望我们的人民警察真的会为人民,天天保护你.)但是他对恨却可以在他出来之后更为累进了..
求助法律的保护..没用..
要化解只能用他对你残存的爱去化解..他都34岁了...不知道让他再努力多赚钱..还有没可能了...(答应他复合,但要求他必须更上进些,至少大学毕业..或者有自己的事业)
如果他办不到..或者也不想做...
36计逃吧..你总不见得要等他毁了你容貌在告他吧..(而且除非你受到重伤或致死,否则他最多判10-20有期徒刑,中国的有期徒刑最多20年,在加上多塞点钱,弄不好可以减刑出来,到时又要战战兢兢过生活了),这算是你的教训了吧!
惊人的发现2.19日是你母亲的生日..竟然也是我的生日..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