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车祸死亡最新赔偿是多少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孩子的抚养费 老人的赡养费 都要赔的
车祸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算
车祸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年龄不超过60岁));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6.交通费(因处理此次事故所支出的相应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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