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及流程

如题所述

办理流程:
第一步: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的时间是交房后的60天内,开发商需要将房屋产权资料送到房管相关部门,由房管相关部门做初始登记,时间周期约20-60天。也就是说,购房者交房后的三个月就可以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初始登记的情况了,或者直接咨询开发商。
第二步:购房者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初始登记确定完成后,购房者就可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了,填好后,需由开发商签字。
第三步:取映射图
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申请领取测绘表,到相关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这一步也是相当重要的,是相关部门确定房屋面积的重要依据,必须出现在房产证上的。
第四步: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物业所在地的区代理机构收取,购房者缴纳这两项费用的发票一定要保管好。
第五步:为领证准备材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领取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
第六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证。还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不动产证基本内容: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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