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实习期是一个月但第一天我就不想做了。但合同有规定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实习期是一个月但第一天我就不想做了。但合同有规定不得单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负责会赔付违约金给对方。另外我还交了1500服装费。那我自动离职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1、实习期内提前3天申请离职就可以了。无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2、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包括服装费。用人单位应该马上退还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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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3
可以先找个合理的理由申请离职,等到批复后再离职。最好不要自动离职。还有你的衣服是押金吗 如果是,劳动法有规定不可以收取员工服装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