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一起喝酒,酒后他自己出事了,我们在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我们几人一起喝酒,酒后有一人在出饭店门口时,自己摔到造成脑出血,现在昏迷不醒,我们几人送到家,他的家人说我们也承担责任,说我们没说实话,不相信是他自己摔倒的,说我们没告诉他们他摔倒了,延误了病情.
其中我们两人在喝到一半的时候提前走了,他出事是在我们走了以后,我们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们是否要承担责任?
1.这个自愿在一起喝酒,没有谁请谁,AA制喝的没人请.2.喝到一半时我就走了,剩下的人仍然在喝.3.摔倒时没有任何外伤,除我以外剩下的人都在摔倒现场,送家后找的诊所医生,医生打了点滴.家属没有要求拨打120.打完点滴后看没有反映家属才打120.5.最直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还要不要承担责任,我是半场离席的,并且不在事发现场.我还承担责任吗?家属说要我们给经济赔偿,我还需要赔偿吗?真赔偿的话要赔偿多少?6.有人出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出于人道关系送去钱,家属说我们送钱给他就我们有责任,没责任就不会送钱给他!

请注意下面几个方面:1.谁请他喝的酒,这个很重要,也就是说那天是谁让他去喝酒的。2.你说是喝道一半时你走了 那当时还有谁赔他喝酒3.他摔倒的时候谁在现场,当时怎么没有查看他的情况,怎么没有拨打120 4.不管怎么说,当时喝酒的几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责任的,就看家属怎么想了5.如果承担责任,就是经济赔偿

1.2楼的话不可取,责任是绝对有的 就看是大是小了 尽量找给自己定量小的原因和证据
你说的很详细了:可以这样说就是去法院打官司,你的责任也很小,但是要注意这2个方面的证据:1是你确实是中途退场,并且当时他没有喝多2就是打120的问题,这个很重要的,这也是个责任问题,当时是谁不让打的还是你们没想到打,因为你中途离开,事发时不再现场,所以这个责任你也不大,如果是他家人原因没有拨打120,那你们的责任相应就小了3.你说是自愿喝酒,这个就没有源头责任人的问题了
但是以上说的要证据,不要到时候说不清楚就没有用了
至于你的责任,如果你说的是实话 那就很小,但不是没有,于情于理你或多或少是要付出点经济代价的 但是给他家人钱时一定要留有证据,以备后用,最好还要有证人,而且证人不要是当事人 至于给多少,你们要商量一下,还要看你的经济实力,对于家人的不合理要求,可以拒绝
当时和他在一起的朋友 责任相对就大了 他们将是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他家人要打官司的话,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好你怎么让别人相信你说的话,就是证据 最最重要的就是你中途离开,事发时不在现场,另外我不太清楚当时那个诊所医生是怎么看的 有没有开具证明的东西,他也是有责任的。我不是说笑,他既然去了 就要为他的病人负责,为什么当时他看不出来病情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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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14
送慰问金的话,随他们怎么说,尽人情是要的。
你有没有责任又不是他们嘴上说说就成立的
是要证据的。
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

就算你一直在场,其家属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你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不可欠缺的条件且在实质上增加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
你无需承担责任

详细情况的可以拨打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这里讨论的重点是你们行为是否是导致损害发生不可欠缺的条件
而且在实质上是否增加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

法律不能使人对不是他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是现代法治的原则。

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主要有三种学说。
1条件因果关系说,认为凡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都是损害结果的原因。因而具备因果关系要件。

2必然因果关系说,认为只在行为人的行为必然造成损害结果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是必然因果关系说。

3相当因果关系说,认为造成损害的所有条件都是法律上的原因,缺乏任何一个条件,损害都不会发生,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构成适当条件,行为人就应当承担责任。

目前,相当因果关系说在大部分国家的侵权法理论界占据了主导地位。主张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必须符合二项条件。

其一,该行为是损害发生的不可欠缺的条件,即适当条件。

其二,该行为实质上增加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构成相当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深圳律师网)
第2个回答  2007-08-14
从法律上说,你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建议就2点:
1、如果你和他是很好的朋友,那就抛开其他的,等他好了再说。他醒了自然什么都清楚了,朋友之间无需计较太多。
2、如果只是一般酒友,呵呵,最简单的就是找律师
第3个回答  2007-08-14
不承担,成年人他应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4个回答  2007-08-14
...........这个问题嘛`````你应该有一定的责任,原因很简单```既然是一起喝酒,你就有义务照顾‘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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