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担股东股权转让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帐务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在年度汇算清缴计算所得税时,不列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可。

简单说,这类的费用(支出)不能列为“费用”,为何要标注呢?财务报表就是要表达真实情况,很多人都认为没发票就不能入帐,帮股东交税就不能入帐,然后又去找很多替代方案、甚至说不能报销,其实这都是错误观念,该进帐就要进帐,许多支出不是所得税上能认列的,但这并不表示这样的经济行为不能做,只要在核算所得税时,这些在所得税上不能认列的费用支出,都当做不存在即可,也就是多交税而已,例如,某项支出100元,公司当年有利润要交所得税,这100元不能认,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多出100元,所得税就要多交25元,就这样。

有些人就会问了,查帐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事前先跟老板讲清楚,一切按规矩来,去弄发票冲帐难道就万无一失了吗?有时后会计会有很多无奈,这是事实,去买发票难道就对了吗?有空去研究一下刑法修正案关于假发票的部份吧!是多交税好?还是罚钱好?还是坐牢好?

至于印花税的问题比较扯了,甲公司买了印花税,乙公司拿去贴花,怎么看这事?
很扯、真的很扯!因为,印花税的查核是看有没有贴花,而不看"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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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3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在年度汇算清缴计算所得税时,不列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即可。

简单说,这类的费用(支出)不能列为“费用”,为何要标注呢?财务报表就是要表达真实情况,很多人都认为没发票就不能入帐,帮股东交税就不能入帐,然后又去找很多替代方案、甚至说不能报销,其实这都是错误观念,该进帐就要进帐,许多支出不是所得税上能认列的,但这并不表示这样的经济行为不能做,只要在核算所得税时,这些在所得税上不能认列的费用支出,都当做不存在即可,也就是多交税而已,例如,某项支出100元,公司当年有利润要交所得税,这100元不能认,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多出100元,所得税就要多交25元,就这样。

有些人就会问了,查帐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事前先跟老板讲清楚,一切按规矩来,去弄发票冲帐难道就万无一失了吗?有时后会计会有很多无奈,这是事实,去买发票难道就对了吗?有空去研究一下刑法修正案关于假发票的部份吧!是多交税好?还是罚钱好?还是坐牢好?

至于印花税的问题比较扯了,甲公司买了印花税,乙公司拿去贴花,怎么看这事?
很扯、真的很扯!因为,印花税的查核是看有没有贴花,而不看"买"了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法律规定不能承担的
  印花税
  印花税不是公司缴纳的,是交易的股东缴纳的,公司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由于贴花是交易双方的,应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100*0.1*2*2*0.05%=0.02万元,即200元。
  工商办理变更后一个月内得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第3个回答  2015-10-18
  印花税需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双方分别贴花,即A、B、C各在其转让股权合同上贴花,D需要在三份合同上贴花。
  个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纳税义务人是D,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价格-(历史成本+与转让有关的费用) ,如果平价转让或低于历史成本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交税,但税务机关需要核实此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的话会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允价格来计算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后一般要补税。
第4个回答  2011-11-05
法律规定不能承担的
实在不行就先进管理费用--其他
或者是营业外支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