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如题所述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二、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商品,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 

三、第一条中规定的“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

四、对符合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商品,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因滞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五、企业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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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6

在跨境电商和出口外贸实际运营过程中,避免不了要出现退货退单的情况,假如货值较高,就需要出口退运,那么出口退运要怎么处理税务问题呢,亚吉达就一次讲清楚。

出口退运的税务问题要分两个情况来讲,分别是:

一、未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发生退关退运:

1.1. 如果退运后进行维修或换货再发给客户,建议仅对维修或换货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调整其他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系统。即不冲减收入,也不操作退税系统,只确认维修和换货的费用,对换货商品进行库存商品的调整处理。

1.2. 如果不换货、不维修,退运后不再发给客户,首先在发生退关退运次月的账务中冲减当期外销收入,同时调整已结转退关退运货物的成本。若跨年度,出口企业应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进行损益调整。税务申报系统不需要进行相应的冲减操作。

二、已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发生退关退运:

2.1. 如果不换货、不维修,退运后不再发给客户,企业需要冲减账面收入并补税。生产企业要在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同时调整已结转退关退运货物的成本。若跨年度,出口企业应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进行损益调整。纳税申报系统需体现冲减的出口免税收入,生产企业需操作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相应的冲减。

出口退运、海外退货回国

2.2. 如果退运后进行维修或换货再发给客户,除非企业以“进出境修理货物”办理进境,否则应按照已申报退税的企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外贸企业需补税,生产企业用负数申报冲减后续的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在处理完以上流程后,进行维修或换货费用的会计处理。新的发货可以以新的出口退税业务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