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坏账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核销坏账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处理。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处理。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包括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其中,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但缺点在于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坏账损失核销手续的差异

会计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即可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但税法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0号)明确,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在实务中,一般是根据报批金额的大小,逐级由县(市、区)、省、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或备案,具体金额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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