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托运的物品清单
不能托运的物品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现金、信用卡、珠宝首饰等。
急用物品:如护照、身份证、药品、商务文件等。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刀具利器或钝器:如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
个人化妆品:随身携带化妆品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请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酒类物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者等于24%的,不受限制;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5升;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应作为行李交运。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烟花、炸药、气体罐等。
液体物品:如酒精、液态化学品、液态药品等。
尖锐物品:如刀、剪刀、剃刀、针、针管等。
电子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充电宝等。
动植物及其制品:如活体动物、动物皮毛、象牙制品、珊瑚制品等。
其他物品:如枪支、弹药、毒品、假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