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中的有毒物质对人体有什么伤害?

如题所述

石油中所含的稠环芳香烃对生物体有剧毒,经过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传递最终传递到人体内,对人有很强的致癌作用,等等。

输油管线腐蚀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不仅造成土壤盐碱化、毒化,导致土壤破坏和废毁,而且其有毒物能通过农作物尤其是地下水进入食物链系统,最终直接危害人类。

石油进入土壤后,会破坏土壤结构,分散土粒,使土壤的透水性降低。其富含的反应基能与无机氮、磷结合并限制硝化作用和脱磷酸作用,从而使土壤有效磷、氮的含量减少。特别是其中的多环芳烃,因有致癌、致变、致畸等活性和能通过食物链在动植物体内逐级富集,它在土壤中的累积更具危害。

扩展资料


研究表明,石油的生成至少需要200万年的时间,在现今已发现的油藏中,时间最老的达5亿年之久。

但一些石油是在侏罗纪生成。在地球不断演化的漫长历史过程中,有一些“特殊”时期,如古生代和中生代,大量的植物和动物死亡后,构成其身体的有机物质不断分解,与泥沙或碳酸质沉淀物等物质混合组成沉积层。

由于沉积物不断地堆积加厚,导致温度和压力上升,随着这种过程的不断进行,沉积层变为沉积岩,进而形成沉积盆地,这就为石油的生成提供了基本的地质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油污染

百度百科—石油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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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石油的原油属低毒类物质, 接触限值为10mg / 立方米(前苏联MAC) ,可以通过为吸入、食入、皮肤吸收。当吸入大量的油蒸气时,也能引起人的神经麻痹。石油是一个混合物,含有很多有毒的物质。例如,含有的硫化氢、苯和汽油煤油等烃类,均可引起急性中毒或者慢性中毒,甚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癌症或者直接导致人员的死亡。工作中吸入、误服或经皮肤接触一定时间以后出现中毒症状, 使人慢性中毒或感染慢性病的石油成分, 称为低毒油料。包括煤油、柴油、燃料油、石油沥青类, 以及含有毒添加剂的润滑油等。矿油和添加剂对人体有刺激、麻醉、腐蚀、致癌作用。例如皮肤长时间接触煤油有灼热感,出现红斑、疤症长时间接触汽油、柴油会引起皮肤干燥、龟裂及变红。石油沥青是原油蒸馏后的残渣。根据提炼程度的不同, 在常温下成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沥青中含有各种有机挥发物, 这些物质能刺激人体与皮肤。其中对人体危害性较大的有以下几种:1)吖啶。对皮肤及粘膜均有刺激性。腰椎盘膨出的症状,其尘粒及气体极易使人打喷嚏, 皮肤与之接触时有发痒及烧灼感。吖啶是光感作用的重要因素, 故在阳光下接触时症状更加剧烈。2)酚类主要是石碳酸, 对人体组织有强烈的腐蚀作用, 与皮肤、粘膜接触时, 能造成严重的烧伤, 引起皮肤及粘膜发炎。3)苯是煤焦油的一种重要成分。苯的蒸气可使人发生头痛、晕眩、抽搐及昏迷等症状。4)吡啶。该物质对皮肤有较强的干燥作用, 易引起皮肤炎及眼炎,甚至使人呼吸及脉搏增快、头痛、恶心等。5)蒽类。其毒性与吖啶相似。粗制的蒽可以引起皮肤损伤和皮肤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