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收费通知范文

如题所述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x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xx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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